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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切勿違法攜帶過量自用藥品入境以免受罰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央社
   記者:
   日期:100年08月17日
 
   

 

 

 

關稅總局表示,海關查獲偽禁藥案件以旅客攜帶入境為大宗,約占總查獲件數77.5%,主要原因在於旅客不諳法令規定而觸法。籲請旅客攜帶自用藥物入境時,以其成分未含各級管制藥品者,且每種以2瓶(盒)為限,合計以不超過6種為原則,以免受罰

關稅總局指出,為杜絕不法藥物走私進口,維護國人健康,海關於通商口岸加強查緝偽禁藥品。自99年4月1日行政院「加強取締偽劣假藥及非法廣播電臺專案」實施以來迄至本(100)年7月31日止,共查獲偽禁藥378件,緝獲約140多萬顆壯陽、減肥、腸胃藥及7千多劑胎盤素等偽禁藥品。

關稅總局再次呼籲,旅客入出國境時應注意遵守相關規定,攜帶自用藥品入境,應符合自用藥品限量表之規定。有關限量表詳細內容可至關稅總局網站(http://web.customs.gov.tw)首頁/法令規章/關務法規查詢,海關並印製有「中華民國入出境旅客通關須知」於各機場港口出入境服務台供旅客索取參閱。為維護旅客自身健康,亦應注意用藥安全,「有病看醫生、用藥找藥師」,勿購買及使用誇大療效或來路不明藥品

對於旅客攜帶自用藥品入境,如有任何疑問,該總局設有諮詢電話02-25505500轉2968分機,歡迎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梁瑞聰
聯絡電話: 25507837

訊息來源:財政部關稅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