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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轉知「小室佳人喜妃寶」產品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惠請轉知會員配合不得買賣、陳列、販售,以維消費者健康並避免觸法,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00年08月29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01125995號
 
   

 

 

 

主旨:
有關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轉知「小室佳人喜妃寶」產品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惠請轉知會員配合不得買賣、陳列、販售,以維消費者健康並避免觸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00年08月18日南市衛食藥字第1001013814號函辦理。
二、按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3條第3項規定:「來源不明之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不得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違者,將依同條例第28條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燬之。」處辦
三、查產品外盒所標示之製造廠「天仁生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惟據該公司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陳述:「小室佳人喜妃寶並不是本公司製造」。經查「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 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該外盒標示之總代理「普利特國際開會有限公司」,其所在地: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195號1號,已解散在案(094年08月16日  經援中字第0943266756號),續實地查核產品外盒標示「普利特國際開發有限公司」之地址:臺南縣永康市永大路二段293號,據目前該屋屋主陳述:「於96年間經法拍程序購得此屋,…不知前屋主為何人及其行?」,為維護民眾使用化粧品安全及權益,惠請轉知及督促所屬會員立即下架,勿陳列販售旨揭違規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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