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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憂鬱藥一元競標 藥商遭重罰300萬

發表於
   資料來源:卡優新聞網
   記者:林惠琴
   日期:100年09月07日
 
   

 

 

 

俗話說「賠錢的生意沒人做」,不過這句話似乎並非全然通用。公平會調查發現,國內銷售憂鬱症用藥和安行公司,在民國97年與東竹公司競爭高醫大附設醫院的採購案時,為了爭取大型醫院市場,不惜以賠本的1元低價參標,明顯違反公平交易原則,因此遭公平會重罰新台幣300萬元

自94年起,和安行公司開始於國內銷售「隆柏」立普能膜衣錠;東竹公司則從97年起銷售「抑鬱錠」。兩款藥品均是治療憂鬱症的原廠藥,主成份是愛西塔洛能(Escitalopram),約5至7成的病患服用後,在2至3週內便會逐漸顯現治療效果,是相關門診間常見的用藥。

公平會表示,「隆柏」立普能膜衣錠「抑鬱錠」均屬於全民健保給付用藥。不過雖然兩者成份相同,但由於「隆柏」立普能膜衣錠是原廠藥,價格每顆較「抑鬱錠」高出6.9元,分別是34.4元與27.5元,導致雙方在競爭醫院標案時,和安行公司居於價格弱勢。

一般而言,藥廠若想參與國內各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大型地區醫院的採購標案,必須先有其他醫學中心的採用證明。換句話說,如果藥品能取得國內某一家醫學中心的採用證明,將大幅提升與其他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大型地區醫院交易的機會,成為增加銷售量的重要關鍵。

為了爭取如此有利的條件,和安行於民國97年與東竹競爭高醫大附設醫院的採購案時,不惜以遠低於進貨成本的1元低價進行參標。公平會指出,和安行公司的行為,讓東竹被排除於國內大型醫院採購標案外,導致僅能進入小型醫院與診所等非主流市場。

根據衛生署中央健保局的資料顯示,97年至99年間,東竹所販售的「抑鬱錠」,市佔率分別僅有1.61%、4.89%及5.36%。此外,中央健保局更於98年10月1日,將「抑鬱錠」的給付價格自每顆27.5元調降至25.6元,對東竹進入健保給付藥品市場造成巨大影響。

公平會認為,和安行公司不惜以賠本低價爭取標案,並排除其他廠商競爭機會的行為,明顯是以不正當的方法,對東竹進入健保給付藥品市場、大型醫院採購市場構成阻礙,有損公平競爭的原則。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19條處以新台幣30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