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日前傳出有醫療院所在施打流行性感冒疫苗時,向民眾超收費用,已派員前往稽查,若查證屬實,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鍰,並終止合約。
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表示,按照規定,60歲以上長者、罕見疾病患者、重大傷病患者、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六年級的幼童,到新北市轄內的衛生所及市立聯合醫院接種流感疫苗,都不收任何費用。
到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者,則會酌收掛號費及診察費,但掛號費不能超過150元,診察費不得超過220元,不同年齡、狀況還有不同的費用上限。
林金富表示,日前接獲檢舉,新北市某私人醫療院所,涉嫌在掛號費、診察費之外,又向符合免費接種資格的人,額外收取400元「疫苗費」。衛生局初步查證,院所負責人強調是誤傳,但為求謹慎,已派員前往稽查。
新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長李佳琪表示,今年流感疫苗10月開打,至今已接種約16萬劑,其中65歲以上長者接種率近2成,較去年同期提升許多。但6歲以下幼童接種率僅8%,略微偏低。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統計,上一個(民國99至100年)感冒流行季,6歲以下幼兒罹患流感的比率居所有年齡層之冠,且罹病後產生併發症的機率是一般人的4倍,死亡率為一般人的7倍,威脅不容小覷。衛生局呼籲家長儘早攜帶幼兒接種疫苗。
衛生局表示,初次接種流感疫苗的幼兒,必須接種兩劑才有效。現在一定要趕快接種第1劑,1個月後打第2劑,才能趕在冬天前產生保護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