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情緒難免有高低起伏,但若不是因藥物(如興奮劑等)或特殊因素(如甲狀腺疾病)引起,其持續時間過長,甚至影響日常生活功能、工作或學業,這時可能就要懷疑是否得了「躁鬱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藥劑科總藥師梁蕙文表示,所謂「躁鬱症」是指曾出現情緒過度高昂、急躁的躁症,其中大部分患者也會在某一時期出現情緒過度低落、鬱悶的憂鬱症,所以躁鬱症又稱為「雙極型疾患」,病患會週期性的呈現躁症或憂鬱症。
一般躁期第一次發病的平均年齡為21歲,超過80%的躁鬱症病人,一生中會有超過4次的發病期,但兩次發病期間,情緒是穩定正常。
梁蕙文醫師指出,通常治療躁鬱症是以情緒穩定劑為主。情緒穩定劑可以治療及預防躁鬱症再發,但依症狀不同,常常須合併其他藥物治療。例如躁症發作時,除情緒穩定劑外,可能須合併抗精神病藥物治療。鬱症發作時,會合併抗憂鬱藥物治療。失眠及焦慮時,也會合併使用安眠藥物及抗焦慮藥物。
梁蕙文醫師提醒,除了藥物治療外,改變生活型態、飲食習慣及參與相關心理復健活動,亦可避免疾病再發,病人及家屬應注意的重點包括:
1.日常生活方面,規律攝取必需胺基酸及富含蛋白質的食物,適量補充維他命及礦物質。每週至少3次規律的有氧和重量訓練。
2.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情緒波動的物質及藥物,睡前避免喝酒或咖啡。
3.學習放鬆治療、壓力降低技巧、按摩、瑜珈等,面對壓力事件能自我調適,避免因身心壓力造成疾病發作。
4.鼓勵病人參予個人、團體和家庭心理治療及人際關係與認知行為治療。
5.了解躁症及鬱症的早期症狀,症狀發生即時回診。
梁蕙文還說,在藥師諮詢案例中,病人或家屬常問:「病情穩定,可不可以不要服藥?」、「服藥後感覺疲倦、嗜睡、手抖等,可不可以自行停藥?」。面對這種現象,藥師會提醒,未經評估,病人因為自行停藥而造成疾病復發的百分率,在半年內可高達5成以上。
醫師強調,病人不可因病情穩定就停藥,劑量調整或藥物改變應經由醫師評估,才能漸進式減少藥物種類及劑量。對副作用方面的處理,可打電話向藥師諮詢解決之道,如果真的不能忍受時,可請醫師調整藥物。
梁蕙文醫師最後提醒,躁鬱症病人若能有良好服藥配合度,與醫師及藥師等專業人員密切配合溝通,藥物治療可將躁鬱症復發率降至最低,情緒可以控制在相當良好狀況,甚至與常人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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