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有藥物過敏史的老婦人,因為牙齦發炎而至住家附近的牙醫診所就醫,老婦人告知醫師好像有藥物過敏但不記得藥名,於是牙醫師治療後開立普遍使用的抗生素和止痛藥,沒想到仍然使老婦人發生嚴重過敏反應,全身表皮和黏膜潰爛,住進醫院足足兩個月才出院。藥害救濟基金會呼籲,曾有藥物過敏史的民眾,最好隨身攜帶藥物過敏記錄卡,或請醫師將過敏藥物註記於健保IC卡中,避免其他醫療院所的醫師誤用過敏藥物,可能造成更嚴重傷害。
根據藥害救濟基金會調查,這名老婦人患有慢性病,平時在固定醫院就醫,雖然病歷上有記載老婦的過敏藥物品項;老婦人和家人也知道自己曾發生藥物過敏,但是總以為醫院有紀錄就好,所以並沒有刻意記下藥名,沒想到連看牙醫都可能遇上過敏藥物。
藥害救濟基金會表示,藥物過敏是指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引發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絕大多數是輕微症狀如皮膚癢、紅疹等;亦可能出現極少數因藥物過敏引起休克、皮膚潰爛、肝炎,甚而導致死亡的嚴重案例;理論上,再安全的藥品在不同患者身上都有過敏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患者即使初次用藥所發生的過敏反應很輕微,但再度誤用時,卻很可能引發身體產生更激烈的免疫反應,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民眾,藥物過敏的可能反應包括紅疹、皮膚癢、起水泡、眼睛腫、喉嚨痛、呼吸困難、心跳加快等,如果懷疑出現過敏症狀,請立即回診就醫,及早處置,可降低嚴重藥害的發生。若有藥物過敏史,務必記下藥名,或將藥物過敏記錄卡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就醫時主動告知,領藥時可請藥師幫忙核對,以免再次誤用過敏藥物引發傷害。醫療人員處方時亦應提醒患者可能的副作用或過敏症狀,並告知因應方式。為避免類似藥害發生,藥害救濟基金會特別印製用藥過敏紀錄卡及衛教單張,並分送至全台基層診所,有需要的民眾可向鄰近診所醫師詢問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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