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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推拿師需遵七不三要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
   日期:101年04月16日
 
   

 

 

 

衛生署原本規定推拿師5月1日起全面退出中醫院所,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今天表示,只要相關人員能夠遵守「七不、三要」原則,推拿人員將可繼續從事現有業務。

衛生署長邱文達今天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對「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進行專案報告。

民主進步黨立委陳歐珀詢問推拿人員是否應在5月1日退出中醫院所?邱文達表示,「傳統整復推拿」退出中醫政策不變,但仍要管理;推拿行為分為2種,由中醫師親自執行、具有醫事療效的行為屬「中醫傷科推拿」;「傳統整復推拿」屬非醫療行為,由非醫事人員執行。

賴進祥表示,政府政策沒有轉彎,上週開會結論是,只要相關人員能夠遵守10項原則,則推拿人員將可繼續從事現有業務。

賴進祥說,10項原則「七不、三要」包括不得從事醫療行為、不得宣稱有療效、不得刊播醫療廣告、不得申請醫療費用、不得調劑藥、不得銷售藥品、不得以此做為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

他說,推拿人員的衣服和醫師人員必須有區隔、從事業務時需配戴識別證、推拿地點和診所應為不同出入口、動線要區隔。

是否應推出證照制?賴進祥說,未來也將推廣推拿執業證照考制,長遠計畫是朝「教、考、用」著手,然而這需要教育部及考選部共同研議,可能比照廚師技能檢定。

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表示,希望民俗調理人員需設立獨立門戶、獨立出入口,然而是否共同地址或不同地址目前仍無定論,預計下週將邀集民間團體、消保會、消基會共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