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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層出不窮,醫病增互信、溝通很重要

發表於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
   日期:101年04月17日
 
   

 

 

 

醫療紛爭何其多!在台灣,許多人倚賴優質醫療體系的照顧,一旦遇到醫療紛爭,沒有藥到病除,還得受冤枉氣;醫院和醫護人員對醫療糾紛同樣聞之色變,擔心惱人的法律訴訟或漫天要價索賠,醫病互信日趨薄弱,雙方都該好好想想如何增加事前的溝通和謹慎的診療,或是減少事後誤會和糾紛的好辦法。

五十三歲的陳世年(化名)因為胸痛前往醫院急診,不料在急診室猝死;院方診斷說是心肌梗塞,已盡全力,仍無法挽回病患性命;悲痛的家屬卻難以理解,好端端的人走進醫院,卻冷冰冰地躺著被送出來,堅持醫院道歉、高額賠償,否則告到底,還威脅要抬棺抗議。

醫界人士說,急診室是醫療糾紛發生機率最高的部門之一,病患送來時往往是重傷、奄奄一息、昏迷不醒等十萬火急的狀況,病況瞬息萬變,醫生必須在極短時間內憑有限資訊「與死神拔河」,把人救活算是患者福大命大,萬一不幸斷了氣,難免要面對家屬的不滿和追究。

常見的狀況是家屬不甘心,事後找出病歷記載、用藥和施救程序,反覆放大檢視,某些在緊急狀況下的醫療作為或是病況處置記載漏失,很可能變成醫療疏失的證據,這下換成醫護人員忿忿不平。

醫療糾紛其實有一半來自誤會,或者說是醫護人員的態度,試想當傷患送進急診室,傷口直流血、痛得要命,只看到醫師照顧其他傷病患,問護士為何醫師還不來?護士卻回嘴:「你的傷又不會死!急什麼?」一樁不必要的醫療糾紛可能就這樣產生。

台灣的醫病關係已經起了顯著變化,早年醫生高高在上、單方說了算的情況幾乎已不復見,民眾對權益的認知逐漸覺醒,就醫時也懂得掌握知的權利,遭到不平等待遇不會隱忍。

有資深醫界人士感嘆,如今在診間會聽到醫生告訴病人要開什麼藥,還追問一句「好不好?」如果病患不同意,醫生就不堅持,也就是說,現在的醫生為減少醫療紛爭、保護自己,遇到是否開刀?用哪種藥?把利弊得失分析給病人聽了以後,寧願把最後的決定權交給病患,請病患自己決定、自己負責,醫師肩上背負的沉重壓力,已經讓醫生和病人間的互動方式一步步起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