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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健保收回扣,署東前精神科醫師判刑7年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尤聰光
   日期:101年06月30日
 
   

 

 

 

衛生署立台東醫院前精神科主任陳仁文(案發前原名陳明仁)涉嫌詐領健保費和收取藥品回扣逾億元案,檢察官依貪汙罪嫌起訴,具體求刑30年,一審判19年徒刑;二審花蓮高分院法官認陳仁文未具公務人員身分,改以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陳仁文97年被檢舉偽造看診紀錄,詐領健保費,並利用擔任署東藥事委員身分,介入署東藥品採購及向藥商索取鉅額回扣,再透過親友協助洗錢。

判決書另指出,陳利用醫院收容的遊民,明知當事人沒有精神疾病,依舊開立STMIN(舒立眠)及ESZO(艾斯樂)等高價精神科用藥品,再將取得的藥物,透過管道販售其他醫療院所、藥房牟利,時間長達10年之久。

台東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汙等罪嫌判處陳有期徒刑19年,並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察官和陳仁文不服判決同時上訴。花蓮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陳身為醫師,受一般國人所敬重,竟不知自愛,仗其醫師地位,長期未看診仍大量虛報門診會談及診察費等醫療費用,牟取私利,實欠缺醫德,影響健保財務根基甚鉅,且93年經中央健保局屢勸,猶不知悔悟,惡性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