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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鬆病患新福音,健保給付生力軍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779期)
   記者:雲林縣記者 黃永成
   日期:
 
   

 

 

 

 

骨質疏鬆病患有福了,近來中央健保局通過三項骨質疏鬆治療用藥給付,分別為Aclasta? 骨力強(100.12.01起)、Prolia? 保骼麗(101.03.01起)及Forteo? 點骨穩(101.07.01起)三項,可增加骨質疏鬆病患治療用藥的選擇,也大幅減少民眾醫療上的經濟負擔。

骨質疏鬆症,主要是由於骨骼的強度減弱而導致骨折危險性增加,大部分是屬於退化性,如婦女停經後及老年型的骨質疏鬆症。續發性骨質疏鬆症的原因則以長期使 用糖皮質類固醇而抑制造骨作用較為常見,其他原因可能與長期吸菸、過量酗酒及不當減重節食(BMI<20)過低有關。骨密度測量方式包括超音波骨質儀、雙 能量X光吸光儀(DXA)與傳統X光檢查,目前骨質疏鬆症的診斷是以雙能量X光吸光儀檢查為準。

目前治療用藥包括抗骨質再吸收劑(anti- resorptive)及副甲狀腺素及類似劑(Parathyroid hormones and analogues)兩大類。其中抗骨質再吸收劑又分為抑鈣激素、雙磷酸鹽類、選擇性雌激素接受體調節劑、RANKL單株抗體等(如附表)。在藥物治療品 項選用,仍需經由醫師正確的病因診斷及符合給付標準為主,大多是需經骨折發生後,才能接受積極的藥物治療。一般給藥途徑包括口服、注射、鼻噴劑等,不同的 劑型則使用的頻次也會有所差異,例如:Fosamax福善美每週服用一次,較新的「Aclasta骨力強」品項,則為一年注射一次即可,大為縮減給藥的負 擔。其他藥物則需依據醫師處方劑量及頻次給藥,治療時,一次限用一項藥物,不得併用其他骨質疏鬆症治療藥物,使用雙磷酸鹽類藥物,須先檢測病患之 creatinine濃度,並需符合相關規定等。

骨質疏鬆的治療,除需定期給藥治療外,避免抽菸、攝食過量酒精或咖啡因、過度減重、長期服用類固醇,定期補充適量的鈣質與維生素D、運動,都能有效地增加 骨質密度以保持「骨本」,並建議每半年或一年進行骨質密度檢查,預防跌倒,進而減少骨折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