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牛案過關,衛生署昨天舉行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確定牛肉萊克多巴胺最大殘留容許量(MRL)為十ppb(十億分之一濃度)。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說,豬肉、豬及牛內臟,仍維持不得檢出。
衛生署昨邀十三位學者、專家,舉行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委員同意若採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通過的牛肉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十ppb估算,國人每天可接受安全攝取量(ADI)為每公斤體重一微克。
以體重六十公斤的成年人為例,每天可容許吃六十微克萊劑,每天要吃六公斤牛肉,才可能超標。
成大環境醫學所教授李俊璋說,依國民營養調查,十九歲至六十四歲國人每天平均吃十二點八五公克牛肉計算,國人每公斤體重,每天只會吃進零點零零五微克萊克多巴胺,等於六十公斤體重者,每天吃進零點三微克,所以訂MRL為十ppb,對人體產生健康危害風險,在可接受範圍。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所長楊平政說,日、韓、馬來西亞和加拿大等國,都訂萊克多巴胺MRL值為十ppb,只有美國訂卅ppb。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未擔任這次會議委員。他說,CODEX只差兩票險勝,顯見委員還是擔心副作用,如心臟病者會心跳加快,孩童敏感十倍,孕婦更要小心影響胎兒,高風險者還是不要吃含萊劑牛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