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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家庭廢棄藥物回收與民眾正確用藥觀念之宣導等事宜,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12169139號
 
   

 

 

 

主旨:
有關家庭廢棄藥物回收與民眾正確用藥觀念之宣導等事宜,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1年7月18日 FDA藥字第1011405503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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