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2, 九月 9 - 14:40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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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8月31日 |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1240698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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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台灣興百世股份有美公司持有之藥物許可證共3件業經行政院生署公告註銷,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1年08月22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138295800號函辦理。
二、藥事法第47條第1項規定:「藥物製造、輸入…不得超過5年。屆期未申請展延…註銷其許可證」。
三、旨揭公司所持有醫療器材許可證,業經行政衛生署101年08月14日署授食字第1011606219號公告註銷,其3件許可證品名、字號如下:
(一)“興百世“電位治療器(衛生署醫器輸字第012053號)。
(二)“興百世“電位治療器(衛生署醫器輸字第013599號)。
(三)“興百世“電位治療器(衛生署醫器輸字第014303號)。
四、為確保民眾消費權益,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販賣前揭產品,應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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