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表示,香港衛生署近日發布新聞,呼籲民眾不要購買或服用香港中成藥批發商「北京健康藥品公司」所供應於中國大陸生產之中成 藥【京藥】「藿香正氣丸」(註冊編號:HKP-11335),因其微生物限度超出香港的標準。中醫藥委員會接獲相關訊息立即查證,國內並未核准進口該藥 品,並通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所屬會員,勿販售未 經衛生署核准之藥品。
中醫藥委員會表示,若未經核准進口該藥品核屬藥事法第22條1項2款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 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同法第83 條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 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醫藥委員會呼籲民眾,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海外旅遊亦不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遇有非法來源之藥品,也請檢具相關販售來源資料,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檢舉,維護己身及親友健康。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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