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蔡姓醫師在衛生所主任任職期間,休假時在家為妻子、岳父等家人看診,事後利用衛生所電腦系統分批登載不實就醫紀錄,藉此讓衛生所門診量達到較高健保給付級距,且他不具藥師資格,卻為家屬和自己調劑藥品,去年9月被法務部廉政署查獲,苗栗檢方今天將他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起訴。
但起訴書也指出,健保局為辦理健保業務,提供保險對象醫療給付而與醫事服務機構簽訂的契約,性質為第三人利益契約,應屬私經濟行為,並非從事公務,因此被告所為非屬貪汙治罪條例規範的行為。
苗栗縣衛生局指出,案發後該局召開人評會,已免除蔡的主任職務,並將相關資料移送衛生署醫事人員懲戒委員會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