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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自費安眠藥處方要注意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794期)
   記者:高雄市記者 毛志明
   日期:
 
   

 

 

 

 各縣市衛生局將針對轄區內使用、調劑Zolpidem等鎮靜安眠類管制藥品數量較大或異常之醫療機構及藥局加強查核,如果查有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情事者,將移請檢警調偵辦;請藥師調劑自費安眠藥處方時多留意,共同維護民眾用藥安全。

食品藥物管理局函示近年來該局及各縣市衛生局已查獲多起醫師涉醫療不當處分使用Zolpidem之案件,除已依相關規定處以罰鍰外,並視其違規情節輕重,分別處停止處方、使用或調劑管制藥品6個月至2年之處分。另亦有多起私自販售Zolpidem案件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其涉供應、販售毒品提起公訴在案。

若有處方疑義,藥師可參酌仿單所載之適應症、禁忌、警語、建議用法及用量,並遵從「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藥品用於鎮靜安眠之使用指引」、「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等相關規定向醫師提出用藥建議。

此外,倘若醫師已經開立健保處方給予患者,藥師要提醒醫師避免開立自費處方,以免觸法、牽連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