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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醫字第 1020051740 號函,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並週知所屬會員

發表於
   發文機關: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2月27日
   發文字號:(102)國藥師平字第1020300號
 
   

 

 

 

主旨:
函轉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醫字第 1020051740 號函,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並週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為配合國際疾病分類標準預計於2014年10月01日起改為 ICD-10-CM/PCS 乙事,鑒於藥事人員為醫療服務提供者之一環,本會建請中央健康保險局委託相關機關辦理教育訓練課程時應將藥事人員納入邀請參與對象,合先敘明。
二、目前台灣病例資訊協會於102年03月23-24日將於嘉義基督教醫院舉辦「2013年度 ICD-10-CM/PCS 國際研討會」,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踴躍參與。
三、另  貴會亦可邀請 ICD-10-CM/PCS 之種子師資於開辦繼續教育時納入參考,提供台灣病例資訊管理協會種子師資聯絡人莊小姐電話(02)25116889分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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