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販售隱形眼鏡保存盒,應有藥商資格

   資料來源:澎湖時報
   記者:李三祿
   日期:102年05月04日
 
   

 

 

 

衛生局長鄭鴻藝表示,隱形眼鏡及矯正鏡片是醫療器材,已是大眾熟知的基本衛生概念;但民眾可能不知道「隱形眼鏡保存盒」也是醫療器材類,販售時須取得藥商資格及遵照衛生署規定方可為之,否則將會受罰。

依藥事法及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規定,隱形眼鏡保存盒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產品在上市販賣前,須通過查驗登記審查,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如果在網際網路、電視購物等新興郵購買賣通路販售,也應取得藥商資格才可為之,且必須遵循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鄭鴻藝局長認為台灣氣候潮濕炎熱,在濕熱的環境下容易孳生細菌、黴菌,所以特別提醒民眾,隱形眼鏡保存盒應置於乾燥處,避免置於浴室或潮濕之處內,且要每日清洗、晾乾及定期更換,以確保盒身乾淨無垢。建議民眾可依照「認證照、看說明」六字訣來選購合法醫療器材,以保障健康及消費者權益。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許娟娟說明「認證照」,是指民眾應先注意產品是否有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販賣醫療器材的廠商或店家必須取得衛生局核發的「藥商許可執照」,民眾如有疑慮可於選購時要求店家出示證明文件,否則可向衛生局反應。

另外,「看說明」是指在使用醫療器材前,應該檢視產品包裝標示內容,除了確認許可證字號外,是否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品名、批號及製造日期等資訊,最後詳閱產品使用說明書,才能夠正確且安全的使用醫療器材。

許娟娟科長呼籲民眾,如果發現品質不良的醫療器材,或因使用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不良反應時,請立即通報衛生局食藥科,或衛生署不良藥物反應通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