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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課期據:推廣教育審查委員會議決議。
二、目課期的:欲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者,施以中藥課程之教育與訓練,並以促進中藥現代化為目的。
三、班課期別:中藥學分班第6期,每班30人。
四、對課期象:具高中、職(含)以上學歷,對中藥研習課程有興趣者。
五、上課期限:102年6月16日至102年10月13日,每週日9:00~17:00,共計18週。(實驗課至20:00)。
六、收費標準:學雜費及報名費,共計31,000元。(5/16前本處舊生、藥師公會會員報名繳費減免500元或北醫藥學系校友,憑畢業證書報名繳費減免1,000元)
※ 報名單科目每學分5,000元。(含報名費及材料費,單科學費恕不享折扣之優惠)
七、上課地點:臺北醫學大學
八、報名方式:以掛號郵寄、傳真或現場報名逕向本校進修推廣處辦理,填寫報名表及繳交身分證影本、繳驗高中(職)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藥師、生身份者,繳驗藥師、生證書即可),並繳交學雜費。繳費方式可採現金、支票(抬頭: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刷卡、ATM轉帳或電匯至『合作金庫忠孝支庫』,戶名『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帳號『0450-765-602-772』(電匯方式繳費者須附上電匯單影本)。注意:匯款人請填寫報名學員姓名,匯款完成後則請將匯款單據連同報名表傳真至(02)2738-7348。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
十、退費方式: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費者,扣除報名費200元後退還已繳學雜費用之九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扣除報名費200元後退還已繳學雜費用之五成;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十一、其它事項: 本班為學分班(九學分),實習(或實驗)應修讀162小時,學員修讀期滿經考試及格者,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書,不授予學位證書。(若修讀單科目,一學分為18小時)
※依藥師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修習中藥課程暨學分之證明書係供藥師申請登記執行
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業務之用。
十二、課程內容:
課程說明 任課教師
‧中藥概論 (一學分)
‧本草學(二學分)
‧中藥炮製及實驗(三學分)
‧方劑學及實驗(三學分) ※ 楊玲玲 名譽教授 等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學術副院長
‧臺北醫學大學藥學系名譽教授
‧中醫藥委員會委員
‧臺北醫學大學藥學院前院長
‧國立嘉義大學生命科學院創院院長
十三、洽詢電話: 02-27361661 分機2411 推廣服務組 蘇家璿先生;02-27361661分機2413進修教育組 洪乙文小姐
報名傳真:(02) 2738-7348
地 址:110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 臺北醫學大學進修推廣處
交通指南:◎搭乘臺北市公車1,22,33,38,226,266,288「臺北醫學大學」站
◎捷運市府站轉本校接駁車;或六張犁站轉1號公車。
查詢網站:http://ocee.tmu.edu.tw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處保留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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