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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修正公告一案,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2616111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修正公告一案,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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