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醫美診所為了吸引青少年上門,打出憑學生證可打折。衛福部農曆年前悄悄預告草案,規定非醫療必要,醫師不得替18歲以下未成年者,進行狐臭治療、疤痕及眼部、鼻子、削骨等整形手術,違反規定者將受罰,情節重大甚至可廢止醫師證書,最快本月底前正式公告實施。
醫美診所四處打廣告,加上花美男、美少女的韓流風來襲,吸引青少年目光。衛福部統計,國內未滿20歲接受美容醫學案例,一年至少800例,其中九成五是打雷射或脈衝光等光電治療,或注射玻尿酸、肉毒桿菌素等針劑。
衛福部「美容醫學諮詢委員會」去年討論,研擬禁止未成年人進行侵入性高的整形手術,並在1月底預告「醫師對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施作非為醫療必要之美容手術(項目如下),為醫師法第28條之4第1款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草案。
根據草案,未成年人不得施作的美容手術項目,包括眼部整形、鼻部整形、植髮、抽脂、削骨、臉部削骨、顱顏重整、拉皮、胸部整形 (縮乳及隆乳)等,連醫界認為可能影響青少年自信和人際關係,建議不要設限的狐臭治療、疤痕重整,也在禁止之列,非醫療必要不得施作。
衛福部醫事司長李偉強說,這些整形手術雖然技術成熟,但希望未發育完成的年輕學子,不要因韓劇潮流,或只因為被同學嘲笑眼睛小、鼻子塌等同儕壓力就動刀整形,最好等18歲以後身心較成熟再考量。
台北榮總整形外科主任馬旭表示,除了侵入性高的整形手術,未來包括玻尿酸注射隆鼻、自體脂肪隆乳等,都在禁止項目內。
不過,皮膚科醫學會祕書長黃毓惠說,有些青少年因狐臭讓同學退避三舍,或因為臉上青春痘疤影響自信,未來判定這些項目究竟是美容、還是有醫療必要,恐有模糊地帶。
李偉強說,草案預告期間將收集各界意見,再進一步討論美容項目的細項,預計2月底前可正式公告實施。未來醫師若違法替青少年整形,最高將罰款50萬元,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廢止執業執照,情節重大甚至可以廢止醫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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