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zolpidem成分藥品主要用於治療失眠,因有研究指出,該藥品次日早晨有思睡風險,且於女性之排除速率較低,故女性風險高於男性,經食品藥物管理署再次評估其風險效益,於102年11月15日公告修訂該藥品之用法用量,將女性速放劑型之建議起始劑量修訂為5毫克,男性修訂為5或10毫克,每日最高劑量不可超過10毫克。
食藥署提醒,醫師處方該藥品必須用最低有效劑量開始治療,服用該藥品次日早晨仍有思睡之風險,故使用該藥品治療後,應小心避免從事需警覺性之活動(如:駕車、操作機械…等),以免發生危險。
我國核准含zolpidem成分藥品之適應症為「失眠症」,該藥品已知具有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如:頭痛、昏昏欲睡、暈眩、記憶障礙、夢遊等)之風險,食藥署曾多次發布新聞稿,提醒醫療人員及民眾含zolpidem成分藥品之用藥安全訊息。
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食藥署亦於101年要求醫療機構及藥局應加強藥袋標示,同時要求醫療人員於交付處方時,充分告知病人使用該藥品切勿飲酒、應避免開車及操作危險機械、服用後應立即就寢、如服藥後發生任何異常反應,務必洽詢醫師或藥師,並再次提醒病人注意相關不良反應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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