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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更名「思覺失調症」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67期)
   記者:  高雄市記者毛志民
   日期:05月12日
 
   

 

 

 

台灣精神醫學會及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5月2日正式宣布,「精神分裂症」正式更名為「思覺失調症」,舉凡教科書、疾病診斷名稱及社會福利名稱等都將配合更名。

目前熟知的「精神分裂症」中文診斷名稱係由英文「Schizophrenia」的希臘詞根「schizein(撕裂)和phren(心智)」的字面意思「心靈的分裂」直接翻譯而來。但社會大眾普遍對於此病名存有負面印象,視為不治之症、恐懼與羞恥的象徵而不被接受,成為患者在康復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礙;因此,家屬團體強烈期待能改名。

鑒於疾病名稱除了需要反應病情或病因外,亦需要見容於社會;日韓等國的精神醫學會皆已於近年對此完成更名,我國從2012年由台灣精神醫學會及康復之友聯盟積極推動「精神分裂症更名運動」,經過多次討論、整理,同年10月底「Schizophrenia命名活動,大家一起來」活動,以「思覺失調症」獲最多人青睞,第二為「統合失調症」,現使用的「精神分裂症」居第三。

「思覺失調症」係參考自香港2001年對early psychosis 「思覺失調症」的命名。反應schizophrenia的兩大主要病理:思考與知覺的障礙,「失調」兩字顯示一種功能狀態,不是定局,有恢復可能性,有正面樂觀性。期待更名之後,減少民眾對此疾病誤解,增加家屬及病患對疾病的認知,提高回診與治療動機,願意積極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