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衛政院衛生署
日期:98年11月19日
美國FDA於2009年11月13日發布醫藥安全資訊,發現有數名病人,於手術後48至72小時間,利用彈性軟管持續輸注局部麻醉劑至關節腔內以緩解術後 疼痛,結果大約平均在8.5個月時,被診斷出有關節內軟骨溶解、壞死(chondrolysis)等現象。目前還不知道真正導致關節內軟骨壞死的原因,其 中除局部麻醉劑、輸注藥品之彈性軟管裝置之外還有很多因素都可能引起該不良事件,為了保護病人醫療安全,FDA要求局部麻醉劑(包括 bupivacaine, chlorprocaine, lidocaine, mepivacaine, procaine, ropivacaine等藥品)和輸注器之醫療器材之許可證持有廠商都必須在藥物說明書中加刊相關注意事項,以提醒醫療人員注意。此外FDA也提醒醫 師,FDA並未核准局部麻醉劑和輸注器可以用於持續關節腔內輸注止痛藥,當臨床醫療必須使用連續輸注藥品時也必須提醒病人,如果出現關節痛、僵硬、失去運 動力時,應立即告知醫師以進一步診斷處置。
經查,衛生署未核准局部麻醉劑與輸注器搭配使用於關節內持續輸注以緩解病人疼痛,目前國內尚無病人因術 後放置關節內止痛輸注局部麻醉劑而引起關節內軟骨溶解壞死之不良反應通報個案。衛生署呼籲醫師倘若醫療必須使用任何輸注管將局部麻醉劑持續輸注至關節腔內 時,應小心軟骨溶解之不良反應發生,同時要提醒病人注意是否出現關節疼痛、僵硬或嚴重降低運動能力等現象,立即告知處方醫師。
衛生署已建立藥物安 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 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