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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檢驗及委託驗證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7日以部授食字第1031105185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影本1份,請 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105188號
 
   

 

 

 

 主旨:「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檢驗及委託驗證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7日以部授食字第1031105185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影本1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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