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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出居家剩藥,一起說掰掰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  嘉義長庚紀念醫院藥劑科組長 張展維
   日期:02月11日
 
   

 

 

 

年節快到了,許多家庭主婦趁太陽探出頭,趕緊打掃及除舊布新;但許多人也許疏忽了,家裏的醫藥箱或抽屜裏堆積不少過期(剩)藥品,需要進行總體檢及大掃除;特別是家有慢性病用藥長輩的人,別忘記主動幫忙協助。

重點是留意藥品的有效期限及保存狀況,把過期的藥品清出,把必需的藥品補充進來。

要清理舊(剩)藥,首先是檢視有效期限及保存狀況。通常在藥盒包裝上,都標有有效期限,可用來初步判斷藥品是否已過期,即使未過期,也要注意是否已受潮、變質。

要提醒讀者的是,當藥品不是原包裝時,儲存條件就已經改變,不再適用標示的保存期限(Exp, expiration date),醫院通常會標註建議使用期限(BUD, Beyond-use Date)。以藥錠或膠囊來說,期限計算方式通常是採半年標示。要檢視已開封或分裝藥品,包括無原廠密封鋁箔、使用小夾鍊袋或小紙包封裝藥品,需留意包裝上的「使用期限」,最好依處方天數使用,不建議留存。

至於已開封的眼藥膏、眼藥水,先標註使用期限,因無法確認無菌程度,建議開封後逾一個月,就不要再使用。一般外用藥膏則涉及使用頻率、狀況及保存條件等因素影響,建議以單一療程使用為原則。另外,也別忘記檢查家中是否有來路不明的藥物、標示不明確的藥品。

一般居家廢棄剩藥可經過適當處理,以一般垃圾隨垃圾車清運處理;部分醫院會直接在藥袋上標明,須帶回醫療院所檢收的藥物,例如:抗腫瘤藥物、注射藥品、部分抗生素及荷爾蒙藥等,以及自己無從分類的藥物,可以一起送至醫療院所或設有「居家廢棄物檢收站」標章的社區藥局回收,由專業人員檢收,再依醫療廢棄物處理。

透過居家剩藥的大掃除,能避免再次用到來路(標示)不明、或過期、變質的剩藥,也透過此文祝福所有用藥者,來年是個用藥安全的健康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