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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木村貿易有限公司「胃散 STOMACH POWDER"M﹒T﹒"(衛署藥製字第024680號)」(全批號)藥品,因疑似使用工業級碳酸鎂而回收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2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0585222號
 
   

 

 

 

 主旨:有關木村貿易有限公司「胃散 STOMACH POWDER"M﹒T﹒"(衛署藥製字第024680號)」(全批號)藥品,因疑似使用工業級碳酸鎂而回收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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