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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藥師權利與義務知多少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18期)
   記者:  嘉義市記者商錦文
   日期:05月26日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2屆第5次社區藥局委員會議於5月5日召開,邀請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務管理組長龐一鳴介紹「提升用藥安全、促成健保民眾暨合約醫療機構多贏的策略」。

 

龐一鳴於會中提醒藥師:一、社區藥局需要的是e化,醫院的評鑑已將二維條碼列為項目,e化做得好就能將事件標準化。二、調劑權的「權」和「責」是對等的,藥師的責任是什麼?調劑者的責任是什麼?這部分的關聯性需要認真的來釐清,藥師法第16-19條都有記載,法律有規定的都必須遵守。三、健保署接獲民眾檢舉的項目眾多,例如:調劑的藥和處方登載的不相同;還有將藥品的條碼挖除的,又有給沒有包裝的藥品…。四、不當招攬病人(如贈送物品)接受健保署保險給付範圍之醫事服務,經衛生主管機關處分者,由健保署予違約記點1點。五、藥品的購買憑證(發票),必須要妥善的保留,以備抽查之需,避免因抽審時提不出相關的單據,遭受到追繳扣款的損失。六、藥師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時請遵照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辦理。

 

健保署正在推動鼓勵社區藥局參與的方案有三項:一、鼓勵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鼓勵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升網路寬頻,以利即時、迅速查詢病患於不同醫事機構間之醫療資訊,供處方參考,以確保保險對象就醫安全,以及提升醫療服務效率。(詳細內容可接洽中華電信公司「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服務專員。)二、健保雲端藥歷系統,是建置以病人為中心之健保用藥資訊系統,提供醫事機構即時查詢及醫師處方參考,避免病人重複用藥,提升用藥安全及品質。三、健康存摺。民眾可透過網路,通過身分驗證,取得個人的健保相關資料。

 

另外,行政院會4月23日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法定工時縮短為單周四十小時,加班工時上限調高為「每月五十四小時」,新制也明定,加班補休時數應比照「加班費」加成計算,加班一小時補休一小時廿分鐘。雇主應依勞工每月工資的6%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所提繳的退休金並不是內含於原工資中,而應在每月工資以外由雇主「另行」提繳。

 

藥師們在留意權利和義務的當下,法律的規範更是需要瞭解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