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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有關藥局憑處方箋領藥送贈品相關規定,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法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6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1464705號
 
   
 

 

  主旨:重申有關藥局憑處方箋領藥送贈品相關規定,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法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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