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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第12屆第23次常務理監事會議,李蜀平:積極建構優質用藥環境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45期)
   記者: 
   日期:11月30日
 
   

 

 

 

藥師公會全聯會於11月25日召開「第12屆第23次常務理監事會議」,理事長李蜀平表示,本屆任期還有約10個月,仍須努力的方向包括:反對另外設置中藥師、爭取健保給付社區藥局調劑中藥之調劑費、建立藥學生總額管制、分階段達成醫藥分業單軌制等。

李蜀平強調,明年初總統大選之前,是個爭取建構全民優質用藥環境的契機,各縣市藥師公會應不厭其煩地說服民意代表,讓其被藥師發揮專業、照護民眾用藥安全的心感動,為藥師爭取發揮專業的空間。他認為藥師也可多參與基層的選舉,讓藥師與民眾更進一步的接觸,發揮影響力。

全聯會監事會召集人古博仁表示,某些團體意圖侵犯藥師的執業領域,全聯會正為維護藥師專業而努力不懈,期待全國藥師的支持。

有關特約藥局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案,古博仁特別感謝立委林鴻池、江惠貞的協助,與健保署長官有良善的溝通,健保署同意「同院核扣」,是指同醫院,而非以藥局為單位之「院」;另外在藥師專業上,若查詢到問題處方,健保署同意可給予藥事服務費,由藥師公會全聯會提出執行方案,再行討論。

全聯會對於政府機關的計畫案爭取相當不容易,古博仁期望藥師必須拿出執行力及成果,各縣市公會則在全聯會的政策面、執行面多一點宣導,讓全國藥師與全聯會共同努力。

有關社區藥局進行食品業者登錄,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7條,登錄內容如有變更,食品業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錄。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後,亦應於每年7月申報確認登錄內容。為避免社區藥局因此遭罰,會中決議全聯會將先行文至食藥署徵詢是否同意由全聯會統一申報。

有關健保署於11月10日「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之藥事團體第二次溝通說明會中,健保署所提藥師若善盡職責發現重複用藥而未調劑案件,擬將給付藥事服務費,建議全聯會成立「工作小組」,會中決議成立工作小組並由北、中、南、東四區推派代表參與。

另外有關健保署已將疾病診斷碼版本更新至ICD-10-CM/PCS,申報軟體程式修改可能會衍生額外費用。目前已於診所端試行實施,會中決議,健保署已有補助費用給醫療院所,全聯會也應爭取補助社區藥局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