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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屬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修正草案,業經本部104年11月30日以部授食字第1041304412號公告預告,檢送公告1份,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304413號
 
   

 

 

 

 主旨:「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屬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修正草案,業經本部104年11月30日以部授食字第1041304412號公告預告,檢送公告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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