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日期:105年01月23日(星期六)、01月24日(星期日),共計2天,16學分課程。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藥師公會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藥學系
四、地點:新北市藥師公會(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46號8樓)
五、報名資格:參加培訓對象需符合以下資格:
(1)由地方公會推薦【需繳交公會推薦函】。
(2)健保特約藥局執業藥師
(3)具教學熱誠且有積極意願指導學生實習(參加課程前須簽屬個人資料保護同意書)。
六、結訓資格及認證:
(1)參訓學員須完成簽到退,並全程參與培訓課程。
(2)認證以六年為有效期限,認證資格之延續需再經認證單位認定。
七、報名方式:
(1)填寫報名表後,請將公會推薦函及個人資料同意書一併mail至本會信箱(tcpa.t67@msa.hinet.net)
(2)填寫報名表後,請將公會推薦函及個人資料同意書一併傳真至本會(02)2278-3267
八、名額:80名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01月15日(星期五)17:00止,額滿請看網站公告。
十一、學分上傳時間:105年02月05日(星期五)
十二、聯絡人:新北市藥師公會 黃惠靜 幹事(2278-3277 分機 17)
※注意事項:
一、備有茶水,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二、為保持上課場所空氣品質,空調冷暖感受不一,請自行攜帶保暖衣物
三、為避免影響上課品質及他人上課權益,上課期間請勿使用手機或大聲喧嘩
四、交通、停車請自理(交通指引)
五、請注意簽到、簽退時間並確實簽到,避免發放學分時造成困擾
六、本課程同時申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本會所登錄之公務人員學習時數,須由各學員服務機關(構)人事人員進行線上複核,透過複核後之學習時數使得生效;需此學分請主動洽會務人員
七、本次繼續教育學分須完成全部課程方可授予,如有缺席者則全課程16學分皆不發給,敬請注意。
八、自104年起,本會持續教育課程不發給紙本學分證明,請學員自行於105/02/05後至衛生福利部積分管理系統查詢。若查詢結果發現有登錄錯誤或異常,敬請於105/02/26前告知本會,逾期不再受理學分變更。
※※如藥事人員有執業登記之急需,請自行審慎考慮是否報名課程,本會一律不予補發臨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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