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民眾,當出現不明發燒症狀時,應立即就醫治療,切勿自行購買退燒藥使用,以免延誤疾病之治療。如使用退燒藥,應遵照醫師指示使用,切勿過量,以免導致藥品不良反應。
食藥署提醒民眾,應謹記下列四點,以正確使用退燒藥:
一、 瞭解引起發燒之原因,遠比退燒重要:發燒是身體健康出現警訊的一種症狀,並非病因,因此出現發燒時,應立即就醫治療,瞭解引起發燒之原因,以對症下藥,切勿自行購買使用退燒藥,而延誤疾病之治療。
二、 使用退燒藥是為減緩發燒之不適感,切勿過量使用: 經醫師開立之退燒藥,應遵照醫師處方使用。一般當發燒超過38.5° C 且有不舒服的感覺,或者體溫超過39° C 時,可適當使用。但退燒藥是為減緩發燒所出現之不適感,讓病患得以充分休息,切勿為使體溫降到正常範圍而過量使用。
三、 小心藥品併用: 常使用之退燒藥成分,主要為乙醯氨酚(acetaminophen)或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如ibuprofen、Indomethacin、Naproxen及Mefenamic acid等),這些成分亦為止痛藥常用主要成分,因此使用退燒藥時,切勿同時自行服用止痛藥使用,以免出現過量使用之情形。
四、 注意是否有藥品過敏反應: 在服用含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的退燒藥時,可能會引起罕見嚴重皮膚過敏反應,因此用藥時,應注意是否出現藥物過敏反應如「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症狀,若有出現疑似症狀,應即刻停藥並及早就醫處置。
食藥署同時提醒醫療人員,應教導病患如何正確使用退燒藥,以免藥物不良反應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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