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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及驗證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11日以部授食字第1051100664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影本一份,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3月11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100667號
 
   
 

 

  主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及驗證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11日以部授食字第1051100664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影本一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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