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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延長公費流感藥劑適用期限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60期)
   記者:  台中縣謝永宏記者
   日期:04月06日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3月21日發文公告:「考量目前國內流感疫情未歇,為提供民眾及時的用藥需求,疾病管制署接受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委員建議,將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之適用期限,由原訂之3月31日延長至4月30日。」

此外在醫療院所須配合辦理的事項中提到,對於符合使用的民眾,只須醫師專業判斷及評估病人情況,不需要進行流感快篩檢驗,即可直接開立適當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給病人使用,並特別說明:「瑞樂沙不適用於5歲以下幼兒、孕婦及有瑞樂沙使用禁忌患者。」而非先前公告之說明:「瑞樂沙旋達碟優先開立予5歲以上之病人;克流感膠囊則適用於5歲以下幼兒、孕婦、無法吸入等重症患者及瑞樂沙禁忌症者。」此改變代表疾病管制署已默許將克流感膠囊開放給5歲以上的病人使用。實際上,某些醫療院所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確也只剩下克流感膠囊,而非瑞樂沙旋達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