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有關105年度第一季重複用藥「同院核扣」部分,請會員於5月底前完成申覆,避免被健保署扣款。
中央健保署已於105年5月10日提供第1季「同院核扣」&「跨院核扣」重複用藥,相關明細資料已上傳於健保 VPN 系統上,目前確定會核扣的部分為「同院核扣」,跨院核扣將延後至106年第三季 (7月) 實行,本季申覆期限為5月底,敬請所有會員核扣明細若有問題儘快於5月底前完成申覆,以免被健保署扣款。
以下附上詳細的圖解申覆流程供會員參考
註:感謝張均儀藥師、陳翊齊藥師熱心整理相關流程
核扣時程表:
施行日期 |
表單可下載時間 |
申覆期限 |
2016/01/01 - 同院 重複用藥核扣 |
隔季第2個月10日前 |
2016年5月底 |
2017/07/01 - 跨院 重複用藥核扣 |
隔季第2個月10日前 |
2017年11月底 |
步驟1

步驟2
步驟3
步驟4
步驟5
若是重複案件不多,請用「用藥重複案件單筆維護」部分
步驟6
若是重複案件多,請用「用藥重複案件檔案下載」部分
步驟7
開啟檔名有172_3的「CSV檔」才是要打申覆的地方(請用記事本開啟,重要~~~~)
步驟8 
步驟9
如何看重複表單  
這邊再附上健保署關於重複用藥申覆的審核時程表
以今年第一季的時間來舉例:
< 提供明細表至VPN,5月10日前
<藥局端申覆最晚截止日,6月1日前
( 強烈建議最好 5月30日前 )
< 健保署審查,6月20日前
<核定結果並統計,6月21日
<提供藥局核定結果,6月30日前
社區藥局委員會敬上
新北市藥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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