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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售中藥品,小心觸法被罰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記者:李明朝
   日期:105年05月20日
 
   

 

 

 

網路販售中藥品,必須具有藥商資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在網路監控作業下,一共查獲23件違規販售中藥品案件,分別處以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國人常有在飲食中加入中藥材飲用或膳食的習慣,衛生局每年都會普查中醫醫療機構、中藥販賣業、中藥材包裝標示並抽驗中藥材與中藥科學濃縮製劑,檢驗包含農藥殘留量、總重金屬含量、沙門氏桿菌、大腸桿菌、總生菌數等項目,以確保民眾健康。

不過,衛生局在網路監控作業,發現有民眾本身沒有具有藥商資格,卻在網路販售中藥品明顯違法,衛生稽查檢驗科張敬崴科長表示,查獲違規販售有人蔘粉、活洛油等中藥品,一共有23件,將違規者處以處以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除了網路違規販售中藥品,張敬崴科長表示,衛生局也查獲11件,民眾未經核准擅自製造的中藥品,已經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提醒民眾不要任意販售未經核准擅自製造的中藥品,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