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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材二氧化硫,要規範殘留量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記者
   日期:06月06日
 
   

 

 

 

藥材常使用燻硫法上色和方便保存,但殘留的二氧化硫卻可能誘發氣喘。衛福部首度針對中藥材訂出二氧化硫殘留限量標準。今年八月起,除了龍眼肉、烏梅、枸杞、山楂等廿五項中藥材限量四百ppm(百萬分之一)以下,其餘中藥材皆不得超過一百五十ppm。

同時,衛福部中醫藥司也訂出中藥材黃麴毒素限量標準,胡椒、麴類、橘皮、黃耆、紅耆等卅七種中藥材的總黃麴毒素須在十ppb(十億分之一)以下、黃麴毒素B1則在五ppb以下。另外,考量藥食同源,菊花、蓮子、白木耳、龍眼肉、烏梅乾、百合等十八種中藥材,若作為食品使用,須符合食藥署食品規範。

台北醫學大學生藥學研究所名譽教授、佛光大學樂活產業學院院長楊玲玲說,二氧化硫添加過多,硫磺味非常刺鼻,建議民眾選中藥材時聞看看有無霉味、硫磺味;也可摸摸看藥材是否濕黏,一般中藥材應是乾燥的,若是濕的,發霉或產生黃麴毒素的機率也會變高;再來就是看看中藥材是否破碎、不完整,有斑點、長黴斑,建議不要買。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業者為避免藥材被蟲蛀,增加保存期限,也希望增加中藥材顏色,常用燻硫法,但產生的二氧化硫會誘發氣喘,因此訂定中藥二氧化硫殘留標準。他表示,食品規範脫水蔬菜中二氧化硫限量在五百ppm以下,中藥材主要提供患者使用,所以更嚴格。

另外,黃麴毒素與肝病有密切關係。陳聘琪表示,許多作為中藥材的植物,含水量高,黃麴毒素不只會出現在花生、黃豆等製品,甘草、大棗、山楂、枸杞等卅七種中藥材也容易因潮濕而產生黃麴毒素,因此針對這些中藥材訂定總黃麴毒素與黃麴毒素B1限量標準。

衛福部將委託地方衛生局查緝,若未依規定辦理,將依法列為劣藥,強制下架回收,並依藥事法開罰三萬元到兩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