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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為辦理本府志願服務紀錄冊暨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錄情形抽檢作業,請各運用單位於105 年10 月15 日前將檢核表簽名及單位主管核章,正本免備文送至本局,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9月22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企字第1051795682號
 
   
 

 

  主旨:為辦理本府志願服務紀錄冊暨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錄情形抽檢作業,請各運用單位於105 年10 月15 日前將檢核表簽名及單位主管核章,正本免備文送至本局,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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