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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分業20年,立委舉辦檢討公聽會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90期)
   日期:11月01日
 
   

 

 

 


↑立委林靜儀於10月21日舉辦「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各縣市藥師公會理事長及幹部參與討論。

立委林靜儀於10月21日舉辦「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林靜儀表示,醫藥分業制度在台灣已經20年,是否達成了其精神與目的上要達到的專業分工、保障用藥安全,以及是否有滯礙難行的部分或是城鄉差距,都值得檢討。

林靜儀感謝許多醫藥夥伴從台東、南投、台中、雲林、嘉義、高雄不遠千里而來參加公聽會;未來若有必要,會持續辦理協調會或公聽會,讓醫療業務順暢,病患之醫療有更多保障。

藥師公會全聯會參加人員包括輔導理事長李蜀平、發言人沈采穎、醫院藥師委員會主委沈麗娟、台大副教授林慧玲等偕同各縣市藥師公會幹部一起參與公聽會。

沈采穎表示,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醫師、藥師公會全聯會應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二、建置社區醫療網,落實醫療分級轉診制度,醫師專業診斷再配合藥師專業調劑。林慧玲指出,醫藥分業在美國很清楚「擁有開方權者不能擁有藥局」,開方者若可以透過藥品獲取利益,將會影響病人的權益。她以台大經驗為例,在2011年統計有11萬筆處方因為藥師的建議而改變,關鍵是保障民眾用藥安全,這才是醫藥分業的最大意義。

有關醫藥分業實施檢討公聽會之結論:

(一)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彼此成立協商平台進行溝通,並攜手合作協助全國醫師公會及藥師公會會員,如執業所在地有醫藥分業困難可協助調整人力、整合資源及需求,同時若牙醫師公會、中醫師公會有需求也提供協助合作。

(二)在各公會協助平臺合作過程,有法規滯礙難行、法令解釋不清、政策配合困難之處,林靜儀委員辦公室團隊願意隨時提供與行政單位的協調。

(三)有關會議中所提到法令解釋或主管單位的矛盾或不足,請主管機關包括食藥署和衛福部醫事司,再通盤研商法令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