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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幼童感冒發燒,正確用藥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連翊君記者
   日期:01月04日
 
   

 

 

 

季節交替之際,是流行性感冒的好發時期,其中幼童感冒常伴隨出現發燒症狀,讓家長焦頭爛額,對於是否給予退燒藥,常常無所適從。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當幼童出現不明發燒症狀時,應立即就醫治療,切勿自行給予退燒藥,以免延誤疾病之治療。

食藥署表示,給予退燒藥時應掌握發燒三階段,於「發熱期」適時給藥,並遵照醫師指示使用,切勿過量,以免導致藥品不良反應。

第一階段「發冷期」,體溫中樞溫度持續上升,手腳冰冷,甚至出現發抖來產熱。此階段應以保暖為主,不建議進行物理性降溫(如睡冰枕),否則可能延長發冷期,讓幼童更加不舒服。

第二階段「發熱期」,患者全身逐漸溫熱,可能會伴隨呼吸心跳變快、倦怠等症狀。此階段應適時補充水分,可給予物理性降溫,若幼童發燒溫度超過38.5°C且有不舒服,可適時給予退燒藥,但需要注意的是,退燒藥是為減緩發燒所出現之不適感,讓幼童得以充分休息,切勿為使體溫降到正常範圍而過量使用退燒藥。

第三階段「散熱期」,開始流汗,體溫逐漸下降,活動力恢復。此階段應適時補充水分,提供飲食補充營養及熱量,適當的保暖、擦汗或替換乾爽的衣物。

追蹤發燒情形,適時回診治療。建議家長紀錄幼童發燒之最高溫度及頻率,若持續高燒超過2天、發燒最高溫度及頻率沒有減緩、退燒時仍有活動力下降或食慾不振等情形,建議立即回診治療。

另外,注意是否有藥品過敏反應。在服用含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的退燒藥時,可能會引起罕見嚴重皮膚過敏反應,因此用藥時,應注意幼童是否出現藥物過敏反應如「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症狀,若有出現疑似症狀,應即刻停藥並及早就醫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