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0160號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對於「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60日內提出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79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yalanho@fda.gov.tw
檔案下載 公告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修正草案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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