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認證照,看說明」 正確選購使用醫療器材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文:食品藥物管理科
   日期:07月03日
 
   

 

 

 

新北市衛生局於106年6月27日會同臺北市衛生局及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查核疑涉未經核准、擅自撿貨組裝,用於製備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Platelet-rich plasma)之「血液樣本收集設備」套組。經查該套組未領有衛生福利部許可證字號,其中使用的真空採血管核准效能為「供臨床實驗室測試血清、血漿或全血使用」,內容物不得回輸人體,卻非法提供予醫療院所執行PRP療法,涉違反藥事法相關法令規定,該產品為旭康公司販售,並購自無照藥商,產品來源已移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

PRP療法坊間常使用於醫學美容及骨科治療,衛生局呼籲,PRP療法須經醫師專業判斷始可施行,惟應以治療為目的且具相當之科學實證基礎,並應於實施前向病人充分告知,包含產品來源,取得其同意。另,PRP之製備應符合感染控制之安全製備過程,且使用之離心設備應為衛福部核准許可之合法醫療器材。

衛生局提醒,選購醫療器材時應確實「認證照,看說明」:認清楚產品有沒有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的「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販賣廠商是否取得衛生局核發的「藥商許可執照」。此外,也要確認產品是否有完整之資訊,例如品名,製造廠名稱及地址,藥商名稱、地址、批號、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並應遵循該產品之使用方法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衛生局重申,藥物(藥品及醫療器材)應以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原廠包裝型式販售,切勿未經核准擅自分裝或變更包裝標籤仿單,以防觸法。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劉君豪科長  電話:(02)2257-7155分機2211

附件:1060630新北市衛生局正確選購使用醫療器材新聞稿

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