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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倘有民眾持臺北市內湖區「仁德聯合診所」翁光裕醫師於民國106年7月10日至107年1月9日期間開立之各級管制藥品處方箋,請勿調劑,並請儘速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本署知悉,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7月05日
   發文字號:FDA管字第1061800508號
 
   
 

 

  主旨: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倘有民眾持臺北市內湖區「仁德聯合診所」翁光裕醫師於民國106年7月10日至107年1月9日期間開立之各級管制藥品處方箋,請勿調劑,並請儘速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本署知悉,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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