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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嚴謹執行日本食品輸入管理措施及食安評估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管理署
   文:食品藥物管理署企科組第四科(Tifsan)
   日期:01月30日
 
   

 

 

 

基於保護國人健康職責,食品藥物管理署嚴謹執行日本食品輸入管理措施及食安評估。

食藥署表示,自100年3月26日迄今,對日本福島、千葉、茨城、櫪木、群馬5縣之所有產品採取暫停食品輸入查驗申請之管制措施,迄107年1月25日止,檢驗輻射殘留量之產品共計115,653件,其結果均符合我國規定,僅220個樣本被檢驗出含微量輻射,且皆未超出我國標準;衛福部食藥署於每個工作天於官方網站上「最新食品輻射監測專區」專頁更新各類食品監測最新數據,相關結果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頁查閱(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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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29-「食藥署嚴謹執行日本食品輸入管理措施及食安評估」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