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告107年度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辦理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食品組
   日期:02月01日
 
   

 

 

 

主旨:公告107年度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辦理。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第6項及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9條。

公告事項 :

一、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種類及項目與委託期限詳述如下:

(一) 受託機構名稱: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二) 所在地:106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19號6樓。

(三) 執行業務種類、項目及範圍:辦理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之新案申請、許可文件補(換)發、展延、移轉、註銷及登記事項變更等業務委託辦理。

(四) 委託期限: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二、經委託之查驗登記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請參考「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11條規定(詳如附件)

檔案下載
公告107年度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辦理

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