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254號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對於第二次預告修正「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60日內提出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79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yalanho@fda.gov.tw
檔案下載 公告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第二版修正草案) 附件一(第二版草案) 附件二(第二版草案)
◎會員優惠專區
藥師草藥鋪podcast 2024 FAPA投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