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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知「食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訂定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7年11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203380 號公告預告,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悉,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07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2312892號
 
   
 

 

  主旨:轉知「食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訂定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7年11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203380 號公告預告,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悉,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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