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NTPA007 在 2019, 十月 1 - 11:50 發表
主旨:新北市藥師公會辦理「藥事照護LEVEL Ⅱ實習」 | |||||||||||||
主辦單位:新北市藥師公會 | |||||||||||||
報名日期:108年09月04日(星期三)12:00至108年09月13日(星期五)12:00止 | |||||||||||||
報名名額:限20位(本會會員20名),額滿後開放報名候補(如有名額依候補報名順序遞補) | |||||||||||||
實習期間:108年10月 至 108年12月 | |||||||||||||
實習地點:依實習指導藥師安排 | |||||||||||||
費用:新臺幣1,000元 ※依據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規範,實習需向藥師收取實習費用新臺幣1,000元,以作為實習指導藥師講師費及相關行政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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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對象:限新北市藥師公會會員報名參加〈需繳清會費及上過LEVEL Ⅱ 32學分課程並通過筆試〉 | |||||||||||||
繳費方式: 轉帳或ATM匯款(帳號資訊如下):
*請於填寫報名表成功後三日內來電本會告知以下資訊: (1)報名姓名(2)匯款日期(3)匯款人姓名等資訊,與承辦人進行確認,才算完成報名,逾期將不予保留名額,敬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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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Google表單:請填寫Google表單報名,報名網址: https://ppt.cc/fTkXKx ※恕不受理現場/電話/E-mail報名,完成表單報名後請務必來電確認,以便完成報名程序,方才視同報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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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注意事項: 1、實習地點與時間,將在實習開始後,由實習老師與學員溝通聯絡決定,本會僅負責師生媒合與行政流程部分。 2、實習期間,實習老師負責帶領實習、審核並指導個案的評估與報告內容,案例篩選並不限制在居家、社區或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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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報名及退費規則: 1、經報名完成後,欲變更資訊或取消報名,受理至108年09月27日(星期五)止,逾期將無法退還實習費,亦不再受理退費作業。 2、請以E-Mail方式至本會信箱(tcpa.t67@msa.hinet.net)向承辦人提出申請,收到本會回信同意後方得變更,逾期無法受理。 3、收到本會回信同意退款者,請以E-Mail方式提供以下資訊:(1)報名姓名(2)報名者存摺封面至本會信箱(tcpa.t67@msa.hinet.net),主旨:「取消報名實習,實習費退費資訊」 4、 本會將統一於十月底前完成退款,退款作業完成將發送簡訊通知,若查詢結果發現異常,請於簡訊發送後三日內來電告知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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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交通、停車請自理。 2、請學員務必在實習期間完成五份個案報告與兩份的個案簡報檔案,該檔案為報名全聯會口試的資格。 3、公告報名名單及實習指導講師後,將由實習指導講師主動聯繫學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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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新北市藥師公會 - 曾幹事 (02)2278-3277分機19 | |||||||||||||
特殊事項:於108年09月30日(星期一)公告報名名單及實習指導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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