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NTPA007 在 2020, 三月 10 - 16:25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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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3月04日 |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9036081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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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輝凌藥品股份有限公司之「輔美康注射劑80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5882號) 」(批號R12243G、R12246G、R14364F)及「輔美康注射劑120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5883號)」(批號R12671M)藥品回收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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